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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城区将清理规范三轮车 3月上旬完成摸底

      提起城区的载客三轮,相信大多数市民都能快速地数落出它们的种种不是,“闯红灯”、“逆行”、“横冲直撞”等等。特别是近几年,随着临沂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民的交通出行需求持续攀升,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急剧增长,非法营运现象日趋泛滥、无序蔓延,给客运市场、交通安全、城市管理和城市形象等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颇受市民诟病。

     针对这一问题,自2014年8月以来,我市在中心城区持续开展了三轮车规范清理工作,专门成立了组织机构,多次外出调研学习,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对部分区域的三轮车进行了规范管理,目前这项工作即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决定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借鉴人口普查的办法,对中心城区三轮车进行调查摸底。

      本次中心城区三轮车调查摸底工作目前已正式开始,预计将在3月上旬完成。

摸底对象

      据了解,本次调查摸底的对象包括中心城区载客营运三轮车、货运三轮车、家用三轮车、残疾人轮椅车、快递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各类三轮车。

禁行区域

    目前,城区三轮车禁行区域为工业大道(含)以东、陶然路(含)以北、滨河东路(含)以西、北城新区青年路(含)以南。

摸底范围

      调查摸底范围涵盖兰山区的兰山街道、金雀山街道、银雀山街道、柳青街道;罗庄区的罗庄街道和盛庄街道;河东区的九曲街道和工业园区;经开区的芝麻墩街道、朝阳街道和梅埠街道;高新区的罗西街道、马厂湖街道和管委会直管村(居)。

处罚依据

     违反禁行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分别予以处罚。

      需要提醒三轮车主的是,凡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三轮车必须牌证齐全。无牌或无证违法上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三轮车,并对机动三轮车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无驾驶证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划定区域

      如有特殊情况,如老年人、残疾人代步车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件后,方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而批发市场内用于转运货物的三轮车仅限于在批发市场范围内运行,禁止在通告第二条所规定的禁行区域道路上行驶。

违法成本

      此外,对于机动三轮车乱停乱放的违章行为,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对非法组织、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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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心城区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无牌电动四轮车日渐增多,有些三轮车未列入国家工信部公布的机动车产品目录,没有相应的国家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不能办理相关保险。此类三轮车上路行驶,不仅扰乱了中心城区正常的交通秩序,也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切实维护中心城区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我市决定对中心城区三轮车进行清理规范。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三轮车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规范方案,自即日起至2016年3月5日,对中心城区三轮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此次调查摸底的范围为建成区内街道的所有住户,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请广大市民予以支持和配合,并如实填写相关的统计表格。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全家和谐美满、幸福安康!

临沂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2016年2月18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心城区三轮车进行调查摸底的通告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心城区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无牌电动四轮车日渐增多,非法营运现象日趋泛滥,给客运市场、交通安全、城市管理和城市形象等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为此,临沂决定对中心城区三轮车进行清理规范。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三轮车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规范方案,自即日起至2016年3月5日,对中心城区三轮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此次调查摸底的范围为建成区内各街道的所有住户,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请广大市民予以支持和配合,并如实填写相关的统计表格。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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