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二季度发放394万环境空气生态补偿金
- 临沂网
- 2016年08月02日09:10
- 临沂大众网
- 11448次
1日,临沂市环保局网站通报,2016年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核算情况,该季度市级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394万元,各县区缴纳180万元。要求应缴纳生态补偿金的县区,收到通报之日起10日内将补偿资金足额划入市级财政。
根据通报,河东区获得生态补偿资金73.5万元,临沭县获得生态补偿资金49万元,兰山区获得生态补偿资金39.5万元,临港区获得生态补偿资金34万元,兰陵县获得生态补偿资金33.5万元,平邑县获得生态补偿资金33.5万元,蒙阴获得生态补偿资金33万元,罗庄区获得生态补偿资金31.5万元,费县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8万元,经开区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1万元,沂南县获得生态补偿资金17.5万元,沂水县需要缴纳生态补偿资金23万元,高新区需要缴纳生态补偿资金41.5万元,莒南县缴纳生态补偿资金42万元,郯城县需要缴纳生态补偿资金73.5万元。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各县区获得的补偿资金,统筹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持重点为燃煤锅炉“煤改气”、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支出),要求8月5日前,将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案报市环保局、市财政局,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下达生态补偿金。
(责任编辑:叶子)
相关阅读: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2019-06-19
- 热点推荐
- [物流]
- 中国快递的转型升级与物流园区的生态构建
- [婚嫁]
- 威廉王子与梅根闺蜜担任哈里王子婚礼伴郎伴娘
- [美食]
- 低碳水化合物和低脂饮食减肥效果相当
- [亲子]
- 如何给6个月以后的宝宝逐渐添加辅食?
- [汽车]
- AMG未来仅提供四驱车型 GT四门版将配插混系统
- 更多>>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