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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公租房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380户公示10天
  • 临沂网
  • 2016年10月19日09:02
  • 临沂大众网
  • 10037次

  临沂今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日前公示,共380户,公示时间为10天。据《关于公布临沂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临价费发[2014]141号)规定,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5元/平方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为每月6元/平方米。

  根据《临沂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临政发【2014】1号)文件规定,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联合相关单位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了联审。为便于社会监督,公告同时在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网站(www.lyfdc.gov.cn)、沂蒙晚报(10月17日B6-B8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如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在10月26日前向市住房保障中心举报,举报电话为:8208191。

  据悉,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城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二)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廉租房或直管公房;(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单身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未婚者需达到晚婚年龄,离异者,离异时间应达到2年以上。

(责任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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