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福泉爆炸】事故遇难者最低获赔34万元
- 临沂网
- 2011年11月07日11:06
-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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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据《贵州商报》报道,11月3日,贵州马场坪“11·1”爆炸事故中8名遇难者有3人获得赔偿,赔偿金额最低34.88万元。据中国太平洋保险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李启健介绍,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福泉市永远发展运输公司委托,所属的贵JA1528和贵JA5551号车分别在太保产险黔南中心支公司投保了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赔偿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项下赔款200万元。
据福泉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仕雄介绍,这笔赔款将用于事故中的遇难者、灾民的赔付和救济方面。张仕雄透露,8名死者中,已有3人获得赔偿,其中最低赔偿者孙立德获得34.88万元赔偿,这个赔偿金额是本次事故遇难者中获得的最低赔偿,最高赔偿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尚未作最后的决定。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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