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学校校乱收费逾600万元被发改委通报
- 临沂网
- 2011年12月07日10:41
-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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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通报八所学校的乱收费案件。被通报学校包括华北电力大学(河北保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湖南中医药大学、海口经济学院、湖北省水果湖高级中学、江苏省常州市正衡中学、深圳市明珠学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两江中学。
在发改委的调查中,八所学校违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高校代收费坚持自愿原则”等有关规定。乱收费的金额从学生证工本费1万余元,到向国家安排财政拨款研究生收取学费260万元,总额超过600万元。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对于违规收费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已要求学校限期整改,责令学校将多收费用限期全额退还给学生及家长,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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