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公务员考核办法 两年不达标者将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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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9日09:04
- 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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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山东)省公务员局公布了《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了解到,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公务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扣除年终奖,连续两年不达标将被辞退。
按照要求,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另外,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公务员被确定基本称职等次的,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将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扣除年终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记者 张雯雯)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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