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流通新规明确“公益性”概念 强调政府投入
- 临沂网
- 2011年12月20日08:34
-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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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要求各级政府增加财政投入,通过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中国蔬菜流通协会会长戴中久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是国务院文件首次明确提出鲜活农产品市场“公益性”概念,首次提出国家收购、入股、参股农产品批发市场。
《意见》特别强调,做好外资并购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安全审查工作。
(责任编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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