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新车内胎竟有补丁 临沂市民欲状告北汽福田
新购买的货车,保养轮胎时发现其中五个内胎是旧的。发现情况后,车主要求退车,结果被告知之前所交的11万元首付款只能退还9万,并还需要签订一份协议。目前车主正在准备相关材料,欲状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8日上午,车主董海洋讲述了自己的维权经历。2011年9月,他通过平邑恒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王建军订购了一台北京福田欧曼重型货车。11月3日,拿到新车钥匙的董海洋立刻开车去做保养检查。可工人在检查时发现,汽车车轮内胎有些问题。“工人拆下来一轮胎保养时,就发现内胎有一个补丁,应该是一条用过的内胎。”董海洋告诉记者。
经过仔细检查,最终发现汽车12个轮胎和1个备胎中的5个轮胎都发现了问题。发现情况后,董海洋立刻把情况反映给了代办人王建军,之后得到的答复是愿意对董海洋货车的轮胎予以更换,但这种解决方案并不能让董海洋满意。“我发现的只是内胎有问题,说不定这辆车还有其他的毛病没有发现,所以我要求换车。”
对于董海洋换车的要求,王建军很快也有了答复,同意换车,但必须要等二十多天。董海洋对此还是有些不满,提出索赔8000元,但遭到拒绝。“因为车有问题,本来有一单‘大活’也为此泡汤了,我觉得这部分损失必须由对方承担。”
之后董海洋又提出退货,让对方返还之前所缴纳的11万购车首付款,然后得到的答复再次让他失望。“王建军说只能退给我9万元,剩下的2万作为违约金拒绝支付,并要求我在一张协议上签字。”随后董海洋向记者出示了那纸协议,其中明确说明:因丙方(董海洋)无故退车,扣除违约金两万元。
“当时我看了协议内容就火了,什么叫‘无故退车’?明明是车本身出现了问题,责任却赖在我头上了。”董海洋一怒之下,拒绝签字,事情到此也陷入僵局。
为了追回自己的损失,董海洋决定诉讼维权。“发现问题后,我就想到将来可能要对簿公堂,所以特意请公证处的工作人对汽车做了证据保全。”随后,董海洋又向记者出示了这份公证书,里面清楚写着在2011年11月11日,公证人员在查验过程中,发现有五条内胎存在质量问题。
“到如今,这件事一直也没得到处理,所以我打算起诉包括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几家单位和个人,为自己讨一个公道!”董海洋告诉记者。
18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督热线8159号客服在听完记者的叙述后,表示该事件已经交由市场部一位名叫国廷林的工作人员处理。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国廷林,在记者讲述完情况后,电话突然挂断。记者又多次拨打,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之后记者又联系到了代办人王建军,说起去年的事,王建军至今还一肚子委屈。“事情发生后,厂家已经对货车的轮胎进行了更换,并也同意董海洋换车的要求,但对方依旧表示要求退车,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属于无故退车。目前董海洋已经向法院起诉,事情的最终定论还需经过法院的进一步审理。”
记者张斌




